各教学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校课程教学质量状况,为课程改进提供依据,指导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提高教学效果,学校决定开展课程评估。
一、评估对象
各学院在本单位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中每个专业推选一门进行评估。
时间:12月9日前
二、评估主体与方式
(一)学生评学
评价方式:各学院通过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发布评估课程的课堂评价问卷。问卷内容涵盖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问卷参照课堂评价问卷模板(附件1,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模板已经设置,只需要引用即可,具体操作为:教学调查-期中评价,其中模板选择课堂评价中的2024年课堂评价)。
时间:12月16日前发布问卷,12月23日前完成评学任务
(二)同行评价
1.评价人员:评估对象所在开课学院的教师
2.评价方式:
评估对象所在开课学院对该门课程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发布同行评价任务,组织专业教师查阅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作业批改记录、考试试卷及成绩分析等教学资料以及开展看课听课等,评估教学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质量,对改课程教学内容的准确性、教学方法的合理性、教学过程的组织性以及师生互动情况等在系统进行填报。
各学院根据学生评学和同行评价情况,结合2024年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建学资源建设情况等形成课程评价报告(附件2)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403A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xzlglc@huse.edu.cn。
时间:12月23日前
(三)教学管理部门评价
1.评价人员: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管理人员。
2.评价方式: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学管理人员对评价对象提供的材料行核实,形成评估对象的教学管理评价意见。
时间:12月30日前
三、评估总结
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对本次课程评估的开展进行梳理与总结,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各个学院,各学院根据评估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