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全面评估必赢官网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与人才培养质量,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各二级学院进一步重视并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内本科专业评估。
一、评估原则
贯彻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指导方针,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全体师生员工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学院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等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发展性原则。通过开展专业评估工作,诊断专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专业发展建议,进一步促进学校、学院、专业分级建立科学、系统、能够促进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三)高效性原则。专业评估工作基于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注重数据分析和事实判断,简化评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评估对象
各个学院在本单位开设的所有本科专业中推选一个专业进行评估。
三、评估指标
(一)参照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范围,强化专业内涵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立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详见附件。
(二)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各项指标评估内容所跨时间为近1个学年。
(三)在实施过程中,本方案的评估指标可根据国家、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评估组织
(一)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分评估期与整改提高期。评估期的工作主要包括学院自评、学校组织专家评估,各专业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提高期的工作包括各专业根据整改计划进行改进和接受学校专家的复评。
(二)本科专业评估的组织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采取学院自评和学校组织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评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各学院应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工作。自评期间要加强分析专业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收集并整理有关资料的佐证材料,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在自评基础上,各院要根据校内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的二级指标认真撰写专业自评报告,按一级指标分模板整理支撑材料,并在教育教学审核平台(http://172.19.23.44/doLogout)填报和审核提交。
2.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专家通过教育教学审核平台(http://172.19.23.44/doLogout)审阅学院报送的专业自评报告及对应的支撑材料,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查摆各专业建设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各学院反馈各专业的评估情况。
3.学院限期提交专业整改计划并开始整改,随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
本次校内本科专业评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为理工组和文科组,理工组包括化生学院、信工学院、理学院、智造学院、土环学院、经管学院、体育学院,文科组包括文法学院、传媒学院、外语学院、马院、文旅学院、音舞学院、美术学院。
五、时间安排
(一)方案学习与材料准备:2024年12月2日开始
(二)专业评估材料系统填报:2024年12月12-26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评估工作,组织学习专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原则,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扎实开展自评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分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自评结论要全面体现专业现状,对问题的挖掘要深刻、全面,所提供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评估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照评估意见积极整改,推动专业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七、评估跟踪
学校将对通过评估的专业进行持续跟踪。各专业应继续加强建设,保证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学院采集账号、审核账号以及评估专家账号将由联络员发放。联络人:郭丙琴(理工组),王婷(文科组)
附件:校内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