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2018年度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数量与质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标志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国家艺术基金)的预申报。
具体要求:
1、数量:每个学院务必申报国家级标志性项目5项以上;
2、内容: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简介、团队成员及有关论证材料按项装订成册,和盖章签字后的汇总表一起报送至科技处。
3、时间:2017年12月15日前。
科技处将根据预申报项目的情况,有针对的邀请专家进行指导。
二、2018年度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具体指标
学校根据各单位科研情况,下达了各类项目的申报指标,请各单位提前布置,务必按质按量完成申报任务,指标详情见附件。
科技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级标志性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18年各学院申报科研项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