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5〕493 号
关于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的通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的通知》(湘教通〔2014〕92号)部署,经学校组织试点专业进行总结验收,我厅组织专家进校进行验收评估,全省37所普通高等学校的78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评为合格。
希望各高校和各试点专业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尤其是加大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专业办学特色,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积极发挥试点专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日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