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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30

各教学学院、各2016届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必赢官网毕业生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师范类学生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非师范类学生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选“永州市教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5、网上申报的时间: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二、申请人及教学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1、办证学生花名册(上交excle格式电子稿及A4打印稿,并加盖教学学院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时学生本人双面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原件由各辅导员初审,合格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已核”并签名)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原件由各辅导员初审,合格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已核”并签名。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毕业生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复印件(原件由各辅导员统一保存,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

6、由本人填写,所在学院签定意见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教育实习鉴定表双面复印件(原件由各辅导员统一保存,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是高中学校实习鉴定)。

8、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汇总表(师范类,并加盖教学学院公章)或合格证复印件(非师范类,辅导员验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已核”)。

9、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与申请表上的相片相版(背面写上学生姓名,每个学生相片先透明小相片袋装好后,再把本专业所有相片用大信封装好,信封上注明专业及人数)。

、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

1、学生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在5月4日前统一送交各辅导员审核。

2、各辅导员必须在5月5日下午5点前将整理装订好的材料统一送交继续教育学院。

3、各辅导员将初审整理好的材料先交继续教育学院谢韶光同志(继续教育学院208室)审核;审核后交潘明同志统一收集(继续教育学院209室)。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类别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资格为高级中学教师;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资格为本人所申报的类别和专业教师。

五、政策咨询电话:0746-6382876,谢老师。

六、有关事项:

1、各辅导员对学生送交材料进行初审后,必须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每个学生材料独立装订(二份申请表不要装订在内),送交材料的顺序必须和提供的学生花名册顺序保持一致。

2、各年级辅导员请加入“科院教师资格培训认证”群,群号:478630239,也可告知学生加入,加群后请下载相关电子表格,方便交流及答疑。

3、各师范类专业大四辅导员统计好2016届未达到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注明原因,并上报excle电子文档。

4、由于大四学生不一定在校,请各辅导员一定要通知到所有学生。

5、学生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不能在学校医务室。体检由各教学学院自主安排,由于人数较多,请尽早组织,争取在4月20日前完成。

6、各辅导员下载相关表格后把电子版发给学生,让学生自行打印。

7、本通知和相关表格电子版会挂校园网在“通知公告”中提供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更好地服务学生,请各教学学院领导和各位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需下载的相关表格:

附件一:《申请认定2016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名册(样表)》

附件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3纸双面打印)》

附件三:《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附件四:《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五:《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未达到申请条件学生名册(样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