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预科班学生专业分流方案,经过学生填报志愿,相关学院组织审核(含考核),现将学生专业分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4月14—18日),学生或各学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校行政楼419室,电话:6383768)或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电话6383683)反映。具体专业分流情况见附件。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关于预科班学生的有关政策,预科班学生在预科阶段学习结束后,如考核(含文化考试、综合考核)不合格,不能进行专业分流,可以给予继续预科学习或勒令退学的处理。
附件:必赢766net手机版2016年预科班学生具体专业分流情况
必赢766net手机版教务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