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必赢官网2016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现组织对全校2016年度职称申报情况(含认定)进行摸底调查,以便进行职数申报和审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16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7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514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46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申报中级最近四年:2013-2016年、高级最近五年:2012-2016年,认定初级不作要求)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采用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统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报副高职称以下人员不需办理),继续教育证书实行实名制登记领取。请各单位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4,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申报/认定中级、初级职称人员不用填)于7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514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坚持空岗申报和对岗申报,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各高等院校2016年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按原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对象参评资格材料、评审材料等支撑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请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人员于2016年9月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高校教师系列材料报送时间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再另行安排)。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参加社会实践等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如因各单位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由各单位负责人或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6381163。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统计表》
3. 职称申报系列及分支专业一览表
4.《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人事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