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八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210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经推荐评选,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张京华同志参加“湖南省优秀教师”评选,拟推荐何福林同志参加“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拟推荐石循忠同志参加第八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现予以公示(见附件2),公示日期:2017年7月20日—7月26日。若有异议,请在7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委、监察处:6381404,6382688;
人事处:6381163。
附件: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八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八届 “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人事处
2017年7月20日